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
1985年本所成立,2001年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机构,经过二十余年的磨练,现已成为本区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的律师事务所,为适应对客户延伸服务的需求,本所于2015年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在成都设立分所,成都分所自购办公用房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18号金牛区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C座。我所于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四川群众喜爱的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和2014年先后被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律师协会评为“广元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由3名资深律师合伙组成,取得律师资格和司法考试资格的专业人员已达二十余名,其中3名律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一名律师为在读博士,多名律师拥有金融专业学位及法律相关学位,部分律师还取得了注册税务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本所已发展成为大型专业分工律师事务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专业化分工已成必然趋势。新伦律师事务所在运作与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律师专业化分工的业务机制,坚持以政府机构、金融、房地产、合同法律业务为主导,同时兼顾经济、民商事律师传统业务,并在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等方面也有诸多建树。 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为实现自身的专业化目标,为客户提供更深、更优的法律服务,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学者和专家联系紧密。遇有疑难案件和重大项目,律师事务所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律师事务所与国内许多律师行保持长期协作的良好关系,与政府、科研机构亦建有稳定的学术、业务交流联系,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新伦律师事务所以优质高效、诚信务实为宗旨,以伸张正义、维护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合法权益为己任,展现了高超的专业法律服务水平,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同。 在一个走向法治的国家,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已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需要。新伦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批学历层次高、办案经验丰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的法律专业同仁。本所律师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专业法律服务经验。我们一贯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业为本、以客户利益为本的原则,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并借助专业顾问的外脑资源,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采用分工协作的快捷方式组成律师工作团(组),并在团(组)内实行主协调律师制度,追求以集体智慧和团队协作的方式达到客户利益最大化,从而保证了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流的硬件,将创造出一流的工作效率和一流的服务。新伦律师事务所努力塑造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广元市中心城区南河购置了60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后来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江国际购置了500余平米的办公用房,同时本所在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18号的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楼C座购置了写字楼,设立了四川新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延伸服务搭建了平台。总所和分所均配备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所匹备的一切设备、网络、法律法规及案例数据库等相关资源。 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担任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四川亿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四川豪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德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元亿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天晟煤业有限公司;广元锦翰工贸有限公司;广元市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广大建材有限公司等70余家法律顾问单位,2017年以来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代理了民事案件400余件,刑事案件70余件等。 面对新的挑战,新伦律师事务所将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以不断创新的理念和更加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服务水准,以人才的优势和优良的管理,不断夯实新伦律师事务所长期发展的基础。我们将以真诚的服务广交天下朋友!竭诚为您服务! |